富宁县家电下乡工作成效显著
2009-06-23 15:32  文章来源:富宁县经济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自2009年4月12日全面启动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州商务局、财政局的积极指导以及我县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富宁县家电下乡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家电下乡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止6月18日,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49台,销售金额83.21万元。其中:冰箱293台,金额55.02万元;彩电121台,金额13.14万元;洗衣机127台,金额14.02万元,手机1台,金额0.03万元;空调4台,金额1万元。全县已完成家电补贴165台,补贴金额3.45万元。富宁县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显著的成效,主要来自于扎实的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全州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的精神,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了《富宁县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经济商务、财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级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作配合,有力地推进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展开。
  二是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确保有效实施。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各销售网点的申请,对其能否配备电脑上网、开具税务发票、销售规模、诚信经营、售后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并组织6个部门进行评审备案,组织各销售网点负责人进行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目前,经县经济商务局备案审核通过的企业和网点有40家,其中:城区10家、新华8家、归朝1家、谷拉1家、洞波1家、者桑3家、里达2家、木央4家、花甲2家、阿用2家、田蓬6家,剥隘、那能和板仑三个乡镇尚无销售企业前来备案登记。
  三是强化宣传,努力提高认知面。1.县经济商务局组织县财政、广电局等部门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进行现场报道,并对通过评审备案的销售企业,给予张榜公布;2.发放《云南省推广家电下乡宣传手册》5000余份,宣传资料12000份,告知书300份,并对县城以及各村委会、各销售网点、各主要集中宣传点进行张贴宣传;3.县经济商务、财政局指导、督促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大宣传力度,各销售网点都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招牌和家电下乡产品录音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县商务局积极深入各销售网点了解、指导、帮助解决销售网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县国税局在税务征收、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申报等问题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销售网点后顾之忧;县财政局、农村信用社积极从方便农民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切实为农民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编稿: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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