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宁县经济商务局2007年—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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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3 15:09 文章来源:富宁县经商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七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始终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突出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坚持增加总量与保证质量相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柔情富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按照“主动发现,积极引导,重点培养,认真考察”的工作思路,重点在生产和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和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不断增加党员队伍的总量,优化结构,扩大覆盖面。
全局每年发展新党员3名,四年计划发展新党员12名以上,至2010年,力争全局党员总数达125名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发展规划。一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发展党员数量与质量的统一。二是合理规划,改善结构。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展目标,对每年发展党员的总量、文化、年龄结构以及女党员发展数量作出具体规划。局党委对照上年发展党员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发展计划,超前谋划,积极发现、培养和吸纳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青年、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三是规范程序,稳步发展。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结合新形势下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快的特点,积极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进新党员发展工作。每年至少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具备条件的每年发展
3名以上新党员。
(二)突出发展重点。一是突出“三个加强”。加强引导,多形式宣传党的政治主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建、生产技能、实用技术、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加强管理,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的新方法,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突出“三个创新”。创新考察方式,在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实践中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重点看其政治态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态度。创新讨论方式,坚持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党组织公布考察情况、党员票决发展对象等新举措。创新谈话方式,坚持入党介绍人经常谈、组织员定期谈、党组织书记集中谈,积极探索电话谈、书信谈等形式,与发展对象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进发展对象不断发扬优点,改正缺点。
(三)强化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制度。建立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使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证》,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跟踪培养。二是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通过党员、群众、群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决定的方式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之前,要将拟确定对象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推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制度落实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把关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增强组织活力。一是切实抓好“三服务”,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吸引广大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广大群众服务,把广大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二是开展创建活动,展示党员形象。坚持一年一评比、两年一表彰。在机关、企业广泛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创”活动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创建活动,展示党员形象。
四、加强领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放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紧密结合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18项基层党建制度,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组织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定期进行考核。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经费,定期组织各支部书记等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服务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局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把检查重点放在发展党员程序、新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及分布状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等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上,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党员发展对象,配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三)总结推广典型。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与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不断发现典型,推广典型,依靠典型引路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年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于每年12月中旬上报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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